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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直方面表态称,其将另行安排资金用于后4架EC155B1型直升机的付款
就在诸多公司为了日益紧张的资金链而蹙眉头之际,中信海直(000099.SZ)却大方地与一笔2.33亿港元的贷款额度擦肩而过。
中信海直今日公告称,2011年12月19日公司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书面通知,由于该合同提款期已于2011年11月27日到期,该借款合同尚有233,230,177.60元港币未提取。
这份让中信海直错失了2.33亿港元的借款额度的合同还要追溯到2009年11月26日,中信海直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签订了《外汇借款合同》,约定向国开行借款港币60,000万元,用于中信海直向欧洲直升机公司购买10架EC155B1型直升机项目。彼时双方约定,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12 年,自中信海直首次提款日起至首次提款日第12 个周年日的前一日止(即2009 年11 月27 日起到2021 年11 月26 日止);但合同宽限期仅为2 年,自首次提款日起至首次提款日第2 个周年日的前一日止。也就是说,中信海直需要在2011年11月27日前将合同项下的贷款提走。
但截止2011年11月26日,公司累计提取该借款合同项下港币贷款366,769,822.40元(占该合同借款总额的61.13%),用于支付已交付的6架EC155B1型直升机的购机款。由于该项目后4架EC155B1型直升机需在2012年以后交付,但该合同提款期已于2011年11月27日到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后续4架直升机对应贷款不再给予提取。
面对错失的2.33亿港元贷款,中信海直方面表态称,其将另行安排资金用于上述后4架EC155B1型直升机的付款。值得一提的是,中信海直今日发布的另一份公告表示,其将于2011年12月-2015年12月,分阶段交付购置的7架EC 225LP型直升机,购机总价达14,2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12.26亿元)。
而从公司此前发布的三季报来看,中信海直的日子过得也并不阔绰。今年前三季度其净利润为1.04亿元,而截至2011年9月30日其掌握的货币资金也仅为1.55亿元。错失的2.33亿港元贷款带来的自筹资金压力,与公司今日豪迈抛出的12.26亿元购买计划,对于中信海直来说,都意味着不小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