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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今天晚间发布董事会议案公告,平安集团拟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不超过3%,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他用途,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公司资本金。
中国平安表示,此次资本募集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业务持续、稳健增长需要,为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线未来的高速发展做好充足的资金准备。
对于市场颇为关注的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问题,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0月31日,中国平安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以2011年10月31日的数据静态测算,假设本次拟发行的人民币260亿元可转债全部转股,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资本可达到人民币2089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达到194.9%。
中国平安称,本次资本规划的具体实施将根据市场的环境、状况和监管的审批进展再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