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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停止经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2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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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岁末年终日,快递爆仓时。针对当前商务快递和网购促销叠加出现、快递业务量大幅增加的情况,国家邮政局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停止经营。

  通知要求,业务旺季期间,邮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业务量变化、流量、流向信息公告以及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快递服务。指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取措施,增加处理频次,提高处理效率,防止快件滚存和积压,严禁出现野蛮分拣,避免发生快件延误、破损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停止经营,应当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妥善处理好未投递的快件,不得擅自停止经营。业务旺季期间,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保证全网畅通运行。(记者 肖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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