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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反”(即反倾销和反补贴)制裁是美国最近几年对华商品制裁的重要手段,但让美国政府颇为尴尬的是,此举竟然是“非法”行为,而且,下判断的还是美国的法院———美国时间12月19日,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美国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对相关中国商品进行反补贴调查。
换言之,美国政府现在动辄对中国商品既实施反倾销又实施反补贴的制裁,完全是自相矛盾。
按照正常的贸易诉讼,征收反倾销税,目的是防止外国企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征收反补贴税,则旨在抵消外国政府对相关企业的补贴。但在实践中,美国对中国商品实施反倾销制裁,一直是以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为基础的。正是基于这一认定,美国不顾一些中国商品成本较低的事实,而采用成本较高的第三国商品来确定中国商品的成本,由此对中国商品实施动辄百分之几十乃至几倍的惩罚性高关税。这种弹性执法空间,其实也正是美国等西方国家迟迟不肯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根源。
但既然认定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据此已对中国商品征收了反倾销税,在理论上,就不得再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税。但在小布什执政后期,经济下滑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美国政府开始转变政策,宣称中国也适用反补贴法。
频繁的“双反”制裁,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正当利益,也迫使一些中国企业采取诉讼策略。
对于这一最新结果,美商务部在表示“失望”之余,声称正在考虑“各种立法和司法选择”。其中司法选择,无疑是美商务部可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或要求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新审理,但基于此前的判决,美商务部未必有太多胜算。
于是,美商务部很可能会要求国会重新立法,授权商务部可对中国产品实施反补贴制裁。一些不满该判决的美国议员也声称,将会迅速通过相关法律,让美国商务部在制裁中国商品时拥有“如水晶般清澈”的权力。
但不管美商务部怎么绞尽脑汁补救,都难以改变一个事实:在过去几年,美对华“双反”制裁都是“非法”行为。其实,这不仅违反美国国内法,也违反世贸规则。世贸组织今年3月就在一个“双反”案件中裁定,美国不能对中国钢管、编织袋和轮胎既征收反倾销税又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自诩是一个法治国家,但美国政府却多年来“违法”作业。这种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不但违背了美国政府反复重申的抵制保护主义的承诺,也不利于中美合作应对当前国际金融经济挑战。所以,也难怪《华尔街日报》要讽刺说,美国所谓的人民币问题很吸引眼球,“但近年来对美中贸易真正的保护主义伤害,却来自(美国)老套的‘双反’案件”,而美国法庭的裁决,则“是法治和经济判断力的胜利”。 (刘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