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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武汉12月23日电(记者 俞岚)中国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今年前11个月,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9万件,实施经济制裁16.88亿元人民币。其中,退还消费者2.38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2.81亿元,罚款1.69亿元。
为期两天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会议今天在此间开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会上透露上述数据。
他表示,今年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了反价格欺诈、打击恶意囤积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了医疗、教育、银行等行业价格收费以及商品房明码标价、涉农价格收费等专项检查,有力打击了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为稳定物价总水平、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民众利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他表示,未来价格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应当转移到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上来,尤其要更加注重反垄断、反欺诈和反暴利。
根据发改委的部署,2012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将重点聚焦在四个方面。
一是继续大力整顿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查处排除和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格局。
三是集中力量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清理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切实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组织开展电煤价格检查,落实电煤价格调控政策;继续组织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全面整顿医药价格秩序;继续组织教育收费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是不断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法规。加强对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监管规则的研究,细化和完善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办法,提高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