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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上调至8厘 资金缺口100亿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4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夏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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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预期,继全国范围内上调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后,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文,自2012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目前每千瓦时4厘上调至8厘。未来仍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规模适时调整。

  这是自实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来的第二次上调。

  不仅如此,国家还将安排财政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组成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则用于补助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高于常规能源的相关费用、风电和光电等新能源发电企业。

  “政策没有变化,这次调整主要就是把过去欠的债填平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随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已入不敷出。国家电监会价格与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中表示,经初步测算,2010年中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存在30%左右的缺口,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

  本报获悉,按过去4厘/千瓦时的征收标准,这部分资金每年在100亿-120亿元左右。2010年度,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如果按8厘/千瓦时的征收标准,可再生能源上网规模的增速,经发改委能源所测算,这部分资金将增加一倍,基本可以填平2011年的缺口。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粒子对本报记者解释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运作机制。她表示,首先由各省电网公司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比如,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超出火电标杆电价大约2角/千瓦时,光电超出火电标杆电价大约7角/千瓦时,这部分超出收购火电的费用先由各省电网公司垫付。然后全国的电力用户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来承担这笔费用,最后电网把全国的征收资金汇总核算后,下发到各省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再发放到当地新能源发电企业。

  “电价的调整时间越短越好,要根据当年的新能源增加规模来决定是否要调电价附加,最好不要做2-3年后的预测。”张粒子说。

  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一直由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代为征收和发放,存在滞后发放的问题。施鹏飞对本报记者表示:“各省的情况不一样,至少要半年或者一年,风电开发商才能收到补贴。”

  国际能源局一位官员表示,2011年这部分补贴已经欠了大半年没有发放了,政府怎么能欠企业的钱。将来可能改由财政直接发放,缩短企业拿到补贴的时间。

  然而相关的利好政策只针对发电企业和电网,设备商却难分得一杯羹。一位风机设备商告诉记者:“风电场才能拿到这部分补贴,设备商没有补贴。但风电场运营商的日子比设备商好过。比如国电集团子公司龙源电力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14.12亿元,虽然最后都上交给了总公司,以填补总公司的巨额亏损。而各大整机设备商和零部件供应商却都面临利润摊薄、成本上升等多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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