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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与13国家或地区签1.29万亿人民币互换协议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4日 16: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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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危机以来,央行先后与1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据证券日报报道,在央行与泰国银行签署了700亿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之后,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已先后与13个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相关协议,总规模达到1.2912万亿元人民币。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至此,金融危机以来,央行已与韩国、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冰岛、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国、哈萨克斯坦、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货币当局签署了13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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