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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公司债等高风险债券交易。风险更高的股票投资管理办法何时出台?
中广网北京12月25日消息(记者伍承波)据经济之声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高风险债券交易。专家表示,证券交易所除了出台债券交易的风险防范规定,针对投资者的股票投资风险防范相应规定也需要同时跟上。
按照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债券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上交所规定,专业投资者帐户必须具备50万元的资金。普通投资者若要购买公司债,发行企业的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今年以来,公司债发行规模近1600亿元,比2010年高3成,是2007年的近两番。光大银行首席宏观分析师盛宏清说,在公司债发行量逐渐增大的情况下,普通投资者了解发行企业的财务资信状况非常重要。
盛宏清:个人投资者必须了解那些企业的资信状况,到时候能不能归还本息。因为你投资那里面有资信条件很差的企业债,虽然它当时的利率回报是很高的,也很诱惑人,你买了,到时候可能不能还本付息。你必须了解这个企业的资信状况,像你买股票一样。
《办法》还明确提出,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高风险债券交易。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谢太峰表示,就防范投资风险而言,除了出台债券投资的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风险更高的股票投资,更需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
谢太峰:公司债券它比股票风险要小,如果是这样的话,投资者就更不应该投资股票了。期货风险更大,投资者更不应该参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