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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推进限购城市或暂不试点 征收范围引争议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0: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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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有消息称,作为地方税改革的一部分,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全国范围内推行房产税试点的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中新网12月26日电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5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认真总结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不久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信号的频频释放意味着,继 2011 年上海和重庆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之后,明年国内或许将有更多的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

  从中央部委的实际行动看,国家住建部正在积极推动国内40个重点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开展联网工作,这是在全国范围开征房产税的一项重要技术条件,而这项工作的推进也表明了房产税在全国普遍开征只是时间问题。

  23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传出信息,住建部住房信息系统软件开发已经完成,包括江苏省南京、苏州、无锡在内的40个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已与住建部联网。

  40个城市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及一批大型地级市。住建部在成都和北京各设有一个住房信息数据分析中心,将40个城市分别并入,可以通过名字、身份证号查询在这些城市拥有住房的信息,包括房产证、住房交易合同。

  此后,住建部可从宏观上把握房屋信息,为制定后续调控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与此同时,经济参考报在今天的报道中称,据一位多次参与财税部门组织的座谈会的专家透露,财税部门正就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积极调研,听取各方的看法。

  今年1月28日起,重庆、上海两地已经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而财政部、住建部、发改委等部门也将在年底前就沪渝两地房产税试点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市场分析人士预测,在对上海和重庆房产税试点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明年房产税改革可能有两个方向,一是试点城市增加,二是向存量房征收。

  此前,实施限购政策的北京市已明确表示,目前没有房产税试点的可能。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如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一些房价水平比较高、投资投机性需求比较多的重点调控城市可能入围,东部沿海城市及部分省会城市有潜在的可能,而目前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则应该不会试点。

  此外,房产税改革是否会延伸至存量房领域也备受关注。有研究认为,如果主要针对新购住房课税,可能意味着征税对象没有被平等对待。因此,从税法公平原则出发,除对居民生存权的房产免税外,对拥有个人居住房屋者均应当征税。征税范围应当既包括新购的房产也包括原先的存量,既包括高档住房,也应当包括普通住房。

  由于房产税涉及的物业、业主等众多复杂性,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主任杨志勇也指出,一刀切地征收房产税有失公平。“如果一个年轻人去申请廉租房可以不用交房产税,而他自己挣钱购买了商品房却要交税,这是不是说政府在鼓励人们不要去创造财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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