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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物流业务分拆上市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6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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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财政部发布了一份“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对因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各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邮政公司向各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转移资产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予以免征。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在改制中被免征两税,这将降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分拆速递物流业务进而实现上市的重组成本,也有利于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做大资产进行更好的上市融资。

  据了解,2010年6月29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邮速递”)正式揭牌,拉开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序幕,这家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旗下EMS业务与中邮物流业务合并而来的公司,实际上正是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业务的上市平台。今年以来,中邮速递的上市已进入了冲刺准备阶段。

  “像上述土地资产的转移,一般对资产增值部分要缴纳20%-60%不等的增值税,而财政部此次下发的通知,将有助于大幅降低将邮政速递物流业务分拆的重组成本,并有利于公司做大资产评估以实现更好的上市融资。”一位快递物流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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