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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2月26日电(记者 邹婷玉)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目前,广西每个乡镇和行政村都有一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1281所乡镇卫生院和14372所政府办的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据介绍,2011年广西投入5880万元建设49个乡镇卫生院,并投入12260万元,按10万元/个标准,对1226个乡镇卫生院进行设备配备。同时,完成7016个村卫生室的建设任务,并投入13653.4万元,为14372个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诊疗设备、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村卫生室诊疗条件得到较大的提升。
目前,广西实现了每个乡镇和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按服务人口的1.2‰和1‰核定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农民群众就近便可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广西实现乡村全覆盖,1281所乡镇卫生院和14372所政府办的行政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全按进货价销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趋势。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10月乡镇卫生院门急诊次均费用比2010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41%;住院人均费用同比下降了3.21%,门急诊就诊人次同比上升了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