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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费咋涨价 业委会怎能托物管上门签字?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7日 14: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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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因物价上涨,渝北区燕城苑小区物管公司提出物管费涨价申请,但在征求业主意见时,是物管公司工作人员代业委会上门签名。记者昨日获悉,因不满业委会未认真履职,目前,业主们正联名要求罢免业委会成员。

  物管费涨价征求意见

  昨日,渝北松石北路燕城苑小区业主李泰康介绍,该小区有4栋楼共312户业主,重庆市宏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进入。今年9月初,业委会和物管公司协商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提出楼梯房、电梯房物管费每平方米分别上涨0.2元和0.25元,9月5日,业委会将涨价方案张榜公布,并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就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公开表决。

  “当时是采取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但令业主们感到奇怪的是,拿着征求意见表来签名的并不是业委会成员,而是物管工作人员。”D栋10—1房业主万凤林说,当时物管工作人员姜雪银一个人拿着征求意见表敲开了他的家门,他当即指出程序不合法,拒绝签字,姜雪银称这只是先摸摸底,看到底有多少赞成涨价。

  “我并不反对涨价,但他们拟订的方案涨幅达到40%,而我只同意涨价15%。”万凤林说。

  几天后,征求意见结果显示超过三分之二业主表示同意涨价,同时业委会与物管公司续签了合同,从10月1日起,按新的物管费标准收取。

  业主们认为,在投票过程中自己受到物管工作人员误导。住在A栋7—5的业主胡全康说,物管工作人员上门问同不同意物管费涨价时,自己认为物管费应合理上涨,就签了同意,但事后发现涨幅太高。

  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姜雪银承认,当时上门征求意见是他和另一名同事拿着表挨家挨户签名的,但否认在签字过程误导业主。

  业委会称授权给物管

  昨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邹绪生说,当时考虑到物管工作人员对业主熟悉,因此业委会就委托物管工作人员上门签字,业委会成员并未随同。“物管条例中没规定不可以由物管公司代业委会上门签字。”邹绪生认为,业委会授权物管工作人员这一做法并无过错。

  渝北区龙山街道花园新村居委会书记王恩兵表示,业委会成员应随同物管人员一同上门征求业主意见,从旁进行监督。

  业主联名罢免业委会

  从10月开始,业主认为业委会不作为,联名要求罢免业委会成员。业主维权代表叶国龙表示,目前已有181户业主签名同意罢免,并将联名罢免申请书提交给了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记者 韩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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