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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将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
昨天,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1年底到2012年底,针对未成年人被胁迫、诱骗、利用乞讨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等问题,民政部会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得到救助保护,早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防止其再度流浪。
在接送方式上,将健全跨省接送机制,积极推广新疆“接流浪儿童回家”的做法,督促流出地民政部门主动与流入地做好沟通交流,及时接回并妥善安置流浪未成年人。
为此,民政部将抓紧修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力争到2012年底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