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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 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开展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
根据《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2008年8月1日《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2008年8月1日以后设立或申请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要强化监督检查和准入管理。通过审核清理,依法取消经整改仍不达标、不符合设置规划或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
通知要求,2012年7月31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审核清理工作。
通知明确,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及时予以公示;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备案和公布制度;探索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完善12312等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通知强调,元旦、春节临近,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坚决取缔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严厉打击向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