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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禁武器出口 和平宪法实遭突破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04: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青年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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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27日召开由首相野田佳彦主持的安全保障工作会议,决定大幅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同意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允许日本参与武器研发和生产的国际合作以及以人道与和平为原则的国际援助。

  内阁官房长官藤村修说,放宽武器出口限制后,日本政府将通过约定等方式,严格管理武器出口,以避免违背初衷的其他用途。

  终于冲破武器出口法律限制

  藤村修说,在国际和平合作和人道主义援助亟需更有效应对措施的背景下,日本政府决定推行武器出口新标准。

  他说,国际社会面临巨大变革,日本应进一步加强与美国间合作,也有必要加强与其他在安全层面存在合作关系的国家协作。同这些国家一起推进装备研发生产,有助提升日本国防产业生产与技术,降低成本。

  对放宽武器出口可能带来的问题,藤村修解释,日本政府将和进口方政府达成约定,以期严格控制。比如,进口方要把日方出口武器转运至第三国,必须先征得日本同意;对方如不具备防止进一步出口的相关健全制度,日本将不予出口。

  彻底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

  日本媒体指出,此次确定的武器出口新标准,是首次彻底放宽“武器出口三原则”,将成为日本防卫政策的重要转折点。

  1967年,日本颁布实施了“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但在日美开始共同研发拦截导弹后,日本对“武器出口三原则”有所放宽,允许向美国出口导弹。但两国在2006年的换文中明确规定,未经日本同意美方不得将导弹用于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国。

  共同社报道,基于二战后的日本和平宪法,放宽出口限制颇为敏感。

  藤村修在27日说,“武器出口三原则”是日本基于和平国家基本理念制定的标准,政府将继续谨慎对待武器出口。

  共同社解读称,放宽武器出口后,日本将能在自卫队执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类似重型建筑机械和防护背心等装备,而这类物品以往被归类于武器物资,禁止外运。

  军工企业得以参与F-35研发

  日本新闻网认为,日本放宽武器出口的最大目的,是让本国军工企业进一步参与国际交易,让军工技术通过对外合作扩大国际市场,提升日本军工的国际竞争力。

  路透社认为,放宽武器出口的一种可能结果是,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将能够参与美国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F-35战机研发项目。

  本月20日,日本政府宣布把美制F-35A型战机作为航空自卫队下一代主力战机,计划总共采购42架,耗资预计超过70亿美元。

  此前,由于国内订单数量有限,军工产业规模受限,军备产品采购成本也相应较高。放宽出口,不仅可望帮助削减产品成本,也能带来不错收益。

  受到欧美经济形势拖累,日本民用产品出口受挫,国内消费眼下也难以短时提振。菅直人政府一度打算考虑放宽武器出口。但鉴于执政盟友反对,时任首相菅直人去年12月暂时放弃这一议题。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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