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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试点天然气价改 总体不会推高气价水平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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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自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新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与成品油定价方法类似,简单的说就是“模拟市场定价”。

  根据通知,天然气价改的总体思路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史丹认为,“市场净回值”实际上是由市场需求的价格来定市场供应的价格,价格机制更加完善了,对生产者供应起到很好的作用,有利于天然气的开发和发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此次价改的主要亮点在市场定价,不过从目前情况看来,对于天然气价格,政府仍有很大的主导权。

  据记者了解,广东、广西是新兴的天然气市场,目前没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应,气源更加接近国际市场。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是选择两地作为试点的最主要原因。按照新机制测算,两省(区)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发改委负责人对此表示,“此价格虽然高于目前广东进口的澳大利亚天然气价格,但大幅低于其他气源价格,总体上不会增加用户负担。”

  为了让这次价改对物价的影响降到最低,通知还指出,在其他省份天然气价格改革到位前,广东、广西门站价格不再作调整。通知同时强调,两省(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天然气管网加价,降低偏高的配气价格;降低改革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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