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昨日,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12年1月1日起,大陆将开放台湾居民在部分省市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首批开放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湖北、四川和重庆9省市,开放的行业为餐饮及零售业。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市工商部门暂未收到有关相关文件,成都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透露,自2007年12月1日起,台湾农民就可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不过至今成都市辖区内还未有台湾居民申请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据了解,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我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一例台湾居民的申请。据悉,我市新津县于2006年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了个新津台湾农民创业园,不过,入驻创业园的均是企业,而非个体户。
另悉,按照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规定,纳入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产品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第二阶段降税。届时除30项现有税率在15%以上的产品降至5%之外,超过早期收获产品总数94%的货物均将实现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