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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购车申请有效期改为三个月 指标不跨年配置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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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购车申请编码有效期将从过去的无限制改为3个月。同时,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这也意味着今年的弃号将不会放入明年的摇号池。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已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细则,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也就是说,申请编码自审核通过之日(每月25日)起,可自动连续参加3次摇号。申请人在上网查询摇号结果时,未中签的,只要点击“确认延期”按钮,个人申请编码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

  3个月后,也就是参加了3次摇号后未中签的,只要再次点击“确认延期”按钮,也会自动延长3个月有效期,以此类推。申请编码在审核通过的当月25日至第4个月8日期间可进行第一次确认,确认后有效期截止到第7个月的8日。

  今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申请的经审核通过的编码,有效期截至2012年4月8日,即在此期间不需确认,自动连续参加2012年1、2、3月份的摇号。

  为防止极个别人利用法院判决等骗取小客车指标,《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后的条款明确:“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为避免原《实施细则》第五条解读可能产生的歧义,将原第五条修订为:“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个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指标配额不得跨年度配置。”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还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出售、报废日期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的日期。

  记者从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获悉,2012年度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为24万个,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

  2012年第一期小客车指标摇号时间应为2012年1月26日。由于1月26日正值春节放假期间,摇号时间调整为1月20日。

  据了解,今年共摇出245610个购车指标,其中包含过期未使用从新配置指标。

  作者:孟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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