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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批复[2011]102号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标牌变更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钢材交割商品注册管理规定》,你公司变更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产品标牌的申请符合我所要求,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于2012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产品标牌(见附件),现行产品标牌同时停止使用。
★★/shfe/upload/dir_20111230/27169_20111230.doc☆☆附件:“马钢”牌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新旧产品标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