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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30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启动第七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第七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立“最具爱心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捐赠企业”、“最具爱心慈善楷模”和“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四类奖项,总计100个表彰名额。
基本参评标准是: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及企业,年度捐赠资金均需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另外,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表现将成为一项软性衡量指标;对参评的慈善项目会综合考虑实施时间、受益情况、资金规模及社会影响,或其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参评慈善楷模的个人或团体,需长期参与或从事慈善工作或志愿服务,事迹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尤其在2011年度有突出的慈善事迹。
同时,所有奖项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适应度和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据介绍,第七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产生有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材料申报自2012年1月10日起到2012年2月24日截止,申报材料须在网上填报并填写书面材料寄送至评委会办公室,申报详情可于1月10日起登录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或中国公益慈善网(www.charity.gov.cn)具体了解。
作为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中华慈善奖”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企业和项目,从而大力弘扬社会各界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的热情,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自2005年以来,“中华慈善奖”已成功举办六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