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证监会要求IPO预披露时间提前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1日 08: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创业板发行监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预先披露时间等问题的通知》,要求发行人将预先披露时间提前到反馈意见落实后、初审会之前,并就审核秩序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提前预先披露时间的意义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强化了社会公众对发行申请人的监督作用;二是便于公众更有效地监督发行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是落实政务公开、政务诚信要求的一项举措;三是有助于强化招股说明书的法律责任和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四是可以使广大投资者有更充分的时间阅读、了解和消化招股说明书的,有助于投资者更加审慎地作出投资举措。

热词:

  • 证监会
  • 发行监管
  • IPO
  • 招股说明书
  • 投资者
  • 创业板
  • 政务公开
  • 发行人
  • 王璐
  • 问题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