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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海口12月31日电(魏骅、李万营)海南省2011年因灾倒塌民房(含严重损坏)1680间,因灾损坏民房16849间,目前这些民房现已全部修建竣工,受灾群众陆续乔迁新居。
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救灾处了解到,自2011年9月29日开始,海南省连续遭受第17号强台风“纳沙”、第19号强热带风暴“尼格”以及部分地区强降雨的严重影响,致使388.43万人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6.25亿元。灾害发生后,中央及海南省共投入救灾资金7420万元,用于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和过渡期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其中3000万元用于灾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
据海南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2011年海南省陆续遭受了干旱、低温寡照天气、4次热带风暴以及第17号强台风“纳沙”的严重影响,一系列接踵而至的自然灾害使受灾人口达到516.3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600.39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147.92千公顷,因灾直接经济损失91.6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66.68亿元,局部地区受灾严重。
灾害发生后,海南省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并同时启动防灾减灾的预防工作。2012年新年前夕陆续完成了灾区倒损民房恢复修建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据海南省民政厅救灾处负责人介绍,受灾群众已陆续乔迁新居喜迎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