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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定重要商品价格。
《意见》指出,要扩大价格监测的覆盖面,重点监测喀什、霍尔果斯等重点开发园区以及对口援建重大项目所在地群众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动情况。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粮食、生猪、牛羊、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提高当地供应能力。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这些措施,将有效地增强新疆价格调控监管能力,保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的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