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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 保险机构可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1日 1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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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起,缴车船税不用在年审时才去办,买交保险时就要缴。 

  昨日,市内不少车主接到保险公司的短信———按有关规定,今日起,由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新投保的交强险保单中包含车船税。

  重庆晚报记者了解到,我市从今日起全面实施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

  市保险行业协会有关人士称,市地税局、重庆保监局日前发布《关于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通告》,市内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应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这一规定今日起全面施行。

  我市车船税申报纳税日期为: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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