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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毁林反获政府补偿,该怪谁?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2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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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背景:海南省东方市墩头湾的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毁掉了,海滩变成了沼泽泥塘。然而,在东方市国土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据2011年12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网友程苗:政府实施“退塘还林”政策,旨在鼓励广大公众更好地保护林地,从而有效地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当然,对于每一笔“退塘还林”补偿款的发放,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切不可让国家的利好政策沦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敛财工具”。否则,既是对国家利好政策的亵渎,也容易滋生各类腐败黑幕。然而,令公众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在海南省东方市,一片荒芜的沼泽泥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总规图”中,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林地”,继而引发出各种乱象。

  对于毁林的“开发商”来说,原本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不料不仅未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能从政府领取到140多万元的补偿款。面对如此尴尬现状,即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编造出再多借口,恐怕都无法掩盖赤裸裸的问题。在如此荒唐问题的背后,究竟是谁的责任呢?毫无疑问,政府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对于负责“退塘还林”生态补偿款管理部门来说,更应当受到彻查。“毁林反获政府补偿”的怪事,其实是摆在东方市委、市纪委等部门面前沉甸甸的“举报信”,但愿有关部门能对问题展开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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