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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农业附加值收益应与农民共享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09: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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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迎来好光景,大米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甚至卖到一斤199元,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却感受不到喜悦,因为他们辛辛苦苦种出的优质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竟不到2元。

    署名“大脸娃”的微博指出,订单的不规范操作是造成“米贱伤农”的直接原因,本是农民与企业进行有效对接的手段,却成了企业单方面约束稻农的工具。一些企业签了订单不履约,不按订单上的价格收稻,也有很多订单里的内容类似于“霸王条款”。在一家企业的《水稻购销协议》上明确写着“水分不得超过16%”、“水稻保底价1.80元/斤”等内容。

    署名“放羊娃”的微博说,一家名为丰粟有机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与农民的订单只是把一张按着稻农红手印的签名纸,附着在一张空白订单的后面,许多农民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权都没有办法。这些订单极不规范的企业不是用高价格和守信用来拴住农民,而是用“非常手段”来控制住稻农与其续约。

    流通环节亟须理顺

    许多网民指出,五常大米是全国唯一集“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三项桂冠于一身的“精品大米”,大有成为中国米业的“奢侈品”之势。但其被不断推高的产业附加值,却大部分进了加工企业以及相关人员的腰包,这种事情让人寒心。

    网民“夏天”指出,“公司+基地+农户”的对接方式不应走样,否则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五常大米招牌就有可能被砸掉。政府应对其进行积极的引导,让稻农真正取得市场的主体地位,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获得话语权。根据目前农民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利益保护能力的现状,政府要做好农民的代理人,保护农业资源、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网民“陆学艺”认为,五常大米的产业发展问题在当前具有代表性。绿色农业、有机农业发展的目的,是要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在农企利益协调机制的建设上,政府不能缺位,要把富民产业落到实处。同时,要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混乱、一些黑心商家趁机谋取不正当暴利等问题。(记者 夏保强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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