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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财政部可能对大型银行收取风险监控费,监控金融市场风险预计在未来十年将花费约200亿美元。这项向银行收取巨额费用的建议能否被美国公众接受?金融机构的风险高低怎样认定?收取风险监控费是否能促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
中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今天(30日)上午有外媒报道,美国财政部准备开始向大型银行收取风险监控费,以支付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研究办公室的运行费用。美国财政部在当地时间29号公布了这项建议规则,这项规则适用于总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大型银行,财政部对此类银行每两年收取一次统一费用,从2012年中期执行。
美国财政部表示,计划在明年5月底之前最终敲定收费规则,在6月向各大银行通知其应该承担的费用,从7月起对大型银行进行首次收费。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研究办公室是依据2010年多德弗兰克金融监管法案成立的。这项法案规定,监控金融市场风险预计在未来十年将花费约200亿美元,这项费用将由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最大的金融机构付费最多。目前,美国财政部还未公布对银行收取的具体费用,原因是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研究办公室的预算还没有确定,直到美国总统奥巴马在明年早期公布2013年财政预算案后,财政部可能才会公布收费标准。美国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承担着监督和掌控金融系统风险的责任,包括美联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内均为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的一部分。金融研究办公室负责收集和分析金融市场的数据,并将结果直接向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汇报。
在雷曼兄弟破产引发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政府对金融监管体系进行反思,并出台了大萧条以来"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研究办公室也应运而生,以更密切的监控金融市场的问题。财政部表示,所收费用足够支持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和金融研究办公室半年内的运营费用和一年的资本支出。这项建议规则将在60天内接受美国公众意见。这项向银行收取巨额费用的建议能否被美国公众接受?金融机构的风险怎样认定?收取风险监控费是否能促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华尔街会有怎样的反应?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知名经济学者孙兆东认为美国民众会支持,但华尔街或将发出不同声音:
孙兆东:从传统的政府机构开支的收入来源看,政府职能性支出来源于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不应收取额外的监管费。因此,美国财政部对大型银行收取风险监控费是不合理的。但是2008年,美国由于监管不利等因素导致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又引发了金融危机,包括150年历史的雷曼兄弟也都破产了,大型金融机构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得到了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的救助,比如美国财政部对大型银行的救助额就达到了1170亿元,这些救助资金都是在财政费用中列知的。
此次美国的财政部拟对大型金融机构征税的风险监控费,主要用于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测试金融市场承受威胁所支出的成本。从上述背景看,这一收费又有一定合理性,因此作为绝大多数的这个美国公众,还是会支持这一举措的。但是对于华尔街来讲,却不同了,华尔街要掏钱出来,他们会发出不同的声音。
孙兆东:处在金融危机中的国家尤其需要借鉴美国金融监管的经验
金融机构所付的费用是什么性质,除了两个机构的运转费用之外,有没有保证金或者类似于保证金的呢?孙兆东认为的确如此:
孙兆东:金融机构所付费除了作为监管成本以外,交多交少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金的作用,风险高了就多交,风险低了就少交,从而保证风险能有效的降低,保证作用也就出现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收费政策的意义在于,美国金监会可以增加金融监管费用的开支,提高监管风险的能力和手段。另外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利用收费管理手段要求500亿美元以上的大型金融机构,按照风险程度来定交费的标准,无疑会促进大型金融机构在付出成本的同时,努力去加强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风险水平。
这项法案会顺利的通过吗?孙兆东认为通过的可能性比较大:
孙兆东:这个法案现在在征求意见,公众和华尔街站在不同的立场会有不同的意见,我想这也是这个政策出台之前征求社会意见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我个人认为通过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如果通过了之后这项法案会不会给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产生一些示范作用?其他的国家会不会来效仿呢? 孙兆东认为处在金融危机中的国家尤其需要借鉴美国的经验:
孙兆东:对于其他国家特别是金融危机国家或者潜在的金融危机的国家,应该学习和借鉴美国的创新监管的方法,尤其是目前处于债务危机的欧盟国家,最应该学习和借鉴美国的一些金融监管和创新的做法。
当然我国还未出现这种危机的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超前监管,因此我个人认为目前还没有采取这一方面的必要。但是学习借鉴美国的这些做法,也会对我们的这个监管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