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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1月4日电(记者覃星星)“以前电线乱接,柴火随意堆放,消防隐患很大。实施电改后对电线安装进行规范,同时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在排除火灾隐患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我们上山去做工都很放心。”在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乡洞头村彩林屯,谈起村寨防火改造工程带来的变化,侗族村民潘星建呈现出一脸高兴。
在大苗山深处的融水苗族自治县,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全县20个乡镇中仍有17个乡镇165个行政村35万人居住在木质结构的吊脚楼房屋里。由于杉木板房耐火等级低,房屋聚集程度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火烧连营”。据统计,仅2000—2008年共发生火灾82起,烧毁房屋1872户,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2008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启动了桂西北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截至2011年底,作为全国村寨火灾高发区,融水苗族自治县利用4.4亿元村寨防火改造资金先后两期对近900个自然村进行火塘灶台改造、电气线路改造、村寨防火道改造、消防供水系统改造等四项防火改造,惠及71864户28.3万人。
记者在彩林屯走访发现,寨改后原来连成一片的吊脚木楼开辟了防火隔离带,上面还建有一条水泥路;不少吊脚楼外墙上都张贴有显眼的消防标语,村道上也随处可见建设好的消防管道及消火栓、高位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在新建的消防器材室里,记者发现水带、防火服、机动消防泵等专业消防器材配备齐全。
作为义务消防队的一员,潘星建自豪地告诉记者,一旦本屯或附近村屯发生火灾,由35名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可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扑救;如里失火地方没有消火栓,他们便用机动消防泵,在附近找水源灭火。“去年邻村发生火险,我们及时赶过去帮助灭火,避免了火烧连营的悲剧。”
“实施村寨防火改造工程使融水村寨重大火灾明显减少,火灾应急扑救能力显著增强。”融水苗族自治县副县长唐云阳透露,当地年均火灾数由之前的10起降到3起、年均经济损失由336万元降到102万元、年均受灾户数也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