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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税制改革四大前瞻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6: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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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5日电(记者徐蕊、何雨欣)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我国税制改革可以用涉及范围广、改革力度大来概括。

  来自各方信息表明,2012年即将迈向“深水区”的税制改革将从四个方面发力。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加速推进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将为企业带来减税效应。目前,上海周边省份对于试点增值税“扩围”积极性较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提出,明年将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据上海税务部门公告显示,此次改革,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

  一直以来,增值税“扩围”都被看做是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第三产业企业也希冀由此消除重复征税,减轻税负。

  但专家指出,增值税在上海进行局部试点,会对周边地区以及相关产业造成影响。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周边地区的物流业和服务业竞争力优势。据了解,由于江苏省与上海市地理位置较近,上海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部分江苏的物流企业已迁至上海,这引发了江苏省对物流业发展壮大的担忧。

  “区域性的优惠政策确实会产生洼地效应,造成资金流向该地区,相当于变相排挤了外地服务业。目前很多省市对试点增值税‘扩围’积极性很高,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改革加快步伐的可能。我认为,可以按行业推进改革,例如从服务业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样比较稳妥,消除各地不平衡。”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说。

  预计试点后形成的政策洼地效应,可能导致周边地区企业向上海集中。对此,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建议,加快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可从上海周边省市推开,并逐步向长三角地区推进。但具体税率水平、在哪些行业优先推行试点等都需要进行周密的研究测算。

  房产税继续推进方向明确

  从目前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直接影响虽然不大,但对住房消费已显示一定引导作用。房产税试点扩大及加码的预期正逐渐加强。在总结重庆、上海两地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开房产税的大方向已经明确。

  201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要推进房产税改革的试点工作。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也表示,2012年将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目前来看,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专家认为,房产税改革是对楼市调控的中长期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来说,有利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解决地方财政收入来源问题。一直以来,地方对于建立连续、稳定的税源呼声强烈。目前最有可能成为稳定税源的当属房产税。

  但房产税试点推行仍面临较大障碍。房产税应以房产评估价为税基,目前我国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尚需建立全国或是地方省市一级的住房信息系统。这也考验着相关部门的指挥和决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上提出,2012年全面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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