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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5日电(记者 沈汝发 程飞)5日,福建省物价局联合福州市物价局召集铁路、公路、民航等21家运输企业召开了2012春运价格政策提醒会,要求提高价格政策透明度,严格遵守客运票价政策,同时加强延伸服务收费管理。
福建物价部门要求,客运企业票价政策要在春运前向社会公布,在售票点和候车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表、公示牌等形式公示各类车次、车型、等级、各条线路的里程、起始站、终点站、发车时间、票价等信息,增加票价的透明度。
道路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物价部门要求,春运期间允许经营者对具体线路票价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最高可上浮10%。运输企业要执行各类车型、类别、等级的相应票价,不能有变相加价收费等行为,对省内同一线路、同一车型、同一等级对开的车辆,要确保往返价格执行一个标准。
另外,福建物价部门还要求严禁出售高票价,超标准收取售票、送票手续费,严厉打击倒、贩卖车票行为。坚决制止模糊标价、虚假标价、虚构原价、使用模糊语言、设置价格陷阱等误导、诱骗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
福建省物价局表示,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春运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客运票务代售点的春运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春运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