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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根据计划,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约惠及680个县市的2600万在校学生。
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拍手称快,但政策如何落实到位也引发了不少议论。1月5日,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田祖荫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孙光奇做客中国政府网,回应公众关注。
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
孙光奇介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已于2011年秋季在试点地区开始实施,中央财政为680个试点县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人每天提供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这一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孙光奇解释说,将补助标准定为每生每天3元钱,基于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水平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1801元,小学营养改善补助标准每天3元钱,一年就是600块钱,相当于1/3的当地农村居民食品支出。
而且,先前已经有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费,小学生为4元钱,初中生为5元钱。如果把这两项补助加起来,那么试点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生一天的补助就是7元钱,初中生一天的补助就是8元钱。以一年来算,小学生得到的补助是1600元,初中生得到的补助是1850元,已经超过了当地的农村居民年人均食品消费支出。
改善学生就餐条件,两部门追加食堂建设资金100亿元
改善就餐条件是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孙光奇介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困难地区学校食堂改善给予50%的奖励性补助,比如要10万元建一个食堂,中央财政就补5万。这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169亿元中,相当一部分是地方统筹用于食堂建设的。2011年年底,财政部和教育部又专门追加了食堂建设专项资金100亿元,重点用于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的农村学校的食堂建设,改善学生的就餐条件。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安全风险大。那么,如何保证计划的实施置于阳光下?
田祖荫介绍,计划对各级政府提出了要求。对省一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制定营养配餐指南。对县一级的要求是:建立县、乡、学校各级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体系;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学校供餐方式一览表,要把县域内所有的学校分不同类型,细分哪些是通过食堂解决的,哪些是让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公司、单位的集体食堂来送餐,哪些是托餐;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防止虚报冒领、防止贪污浪费,切实保证资金用到孩子身上。
保障食品安全,将成立领导班子作为各部门经常的联络机制
食品安全是很多家长最为关心的方面。田祖萌介绍,与营养改善计划直接相关的部门有14个,从原材料的生产环节、市场流通到食堂加工等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职责部门负责。
为了让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根据国务院指示,将成立一个领导班子,作为一个经常的联络机制。其中,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食安办,还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都是成员单位,每一个单位都派一个司局级领导当领导小组成员,派一个处级领导当工作联络员。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工作机制。省、市、县各级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指定专门的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采购、储存、加工、配送、分餐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