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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卖难”应对工作机制。通知指出,由于我国“小生产”和“大市场”矛盾长期存在、自然灾害频发,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区域性、季节性、结构性“卖难”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卖难”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鲜活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通知指出,解决鲜活农产品“卖难”问题,要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一是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二是强化信息引导作用。
通知指出,针对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市场自发调节功能较弱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努力完善市场调控机制。一是健全收储调节机制。二是完善应急调控体系。三是优化市场经营环境。
通知指出,要积极推动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研究推动基本蔬菜品种政策性保险,扩大蔬菜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渠道优势,扩大市场销售。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原则,明确分级负责制度,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解决“卖难”问题,根据发生的区域范围,及时协调解决本地区出现的“卖难”问题。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