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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1月6日电近日,关于江苏泰州“芦苇秆当钢筋筑堤坝”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据泰州当地政府调查称,用芦苇秆为防水泥外泄,与质量无关。
2011年12月30日晚,泰州市发生一起倒车坠河导致人员溺亡事件。爆料者贾宏伟用DV拍下视频发给江苏电视台在公共频道播出,节目报道称:“泰州市高港区的顾先生在家门口倒车的时候,由于方向失控,撞破护栏坠入了冰冷的河中溺水身亡,没想到这一撞居然撞开了泰州南官河河堤工程质量问题。应该用钢筋水泥修筑的堤坝,竟然使用了芦苇秆做替代。”引起众多关注和评论,尤其是对“豆腐渣工程”的声讨。高港区委、区政府派出调查组,贾宏伟随行。
据高港区委书记王建介绍,南官河东侧的沿河南路原是砂石路,2011年6月,口岸街道办决定在原砂石路面的基础上铺设水泥,考虑到此路属便道性质,根据规定,即使县乡等级公路,路面面层铺设时都不需要使用钢筋,所以在浇筑该便道时未用钢筋。“为防止水泥浆外溢,采用了一些简易物件如芦苇秆、细木板等做外衬,与质量问题不存在关联。”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责成贾宏伟发帖更正。1月2日、3日贾宏伟在相关网站上发帖,承认其主观臆断。
4日下午,高港区政府就此召开情况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