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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披露大幕即将拉开,中国证监会昨天就《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此次征求意见结束之后,证监会将根据所搜集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则进行修改完善,并尽快发布实施。
除了两大修订内容亮点——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和完善利润分配的披露内容之外,此次修订还新增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披露要求;以及针对创业板公司特点,在内部控制大的披露方面做出适当安排;此外,未来将大幅度简化年报摘要,提高摘要披露的有效性。
>>亮点一
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
据了解,此次拟修订的首要内容就是强化非财务信息披露。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由于创业板公司存在行业新、技术新、模式新等特点,普通投资者理解难度大,因此要求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讨论和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
其中的具体修订环节包括要求公司在分析与讨论公司的外部环境、市场格局、风险因素等内容时,应充分结合其现阶段所面临的特定环境,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所从事的业务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等。
>>亮点二
完善利润分配披露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中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完善利润分配的披露内容,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回报股东。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修订在原有披露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利润分配政策以及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及现金红利分配情况等披露要求,督促公司为股东提供合理的回报。
该负责人强调,证监会对于促进上市公司分红的主要做法是“重在引导”,但对于具体要分红多少是没有要求的。证监会主要是从信息披露上加以规范,通过投资者与舆论的监督来促进上市公司的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