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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血甲醛泡摇身成“鸭血” 甲醛超标400多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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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把煮好的猪血放入盛水的水池内,加入几瓶盖子甲醛,泡两三个小时,取出即成为“鸭血”进行销售。记者从安徽省利辛县工商局获悉,该局联合公安部门破获一起制售“甲醛鸭血”案件,涉案“甲醛鸭血”10余吨,被检出甲醛超标400多倍。目前,此案已经移送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

  2011年9月19日,利辛县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的顺河路农贸市场内销售的“鸭血”中甲醛超标,于是9月20日对该市场经营户李某、苏某销售的“鸭血”安排了专门抽检,结果发现,所采两个样本中均含有甲醛成分,且含量分别超标422倍和247倍。

  利辛县工商局副局长杜林亚介绍说,鉴于此案件犯罪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情重大,县工商局高度重视,及时联合县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根据经营户提供的线索,顺藤摸瓜,突击检查制售窝点,对查获的制售工具等全部收缴,并将制售者刘某、李某及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是夫妇,利辛县本地人。自2010年9月起,两人便从当地生猪屠宰场以低廉的价格大量购买猪血。

  在濉溪县一李姓居民的教唆下,把猪血煮好后,放在一个盛水的水池里,之后往里面放几瓶盖子甲醛,泡两三个小时,然后把猪血捞出来,有光泽、不烂、可以防腐的“鸭血”即加工好了,再高价销给当地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和小菜贩。

  至案发时,刘某夫妇累计销售“甲醛鸭血”10余吨,涉案金额6万余元。

  近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夫妇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经移送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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