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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电子今天披露了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计划,由于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被监管部门要求聘请保荐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再辅导。作为一家在2006年即已上市的“老”公司,同洲电子已是第二次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大量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成为监管部门痛下杀手的原因。
据公告,公司2011年8月16日起接受了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发现公司会计核算存在不规范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错报;另外公司部分重大事项存在决策程序倒置的情况,如先签订合作协议后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审”;再次,公司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
据公告,2007年7月,深圳证监局曾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但2011年度的检查发现,部分问题仍然存在。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整改决定书》要求:“公司应聘请并认真配合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自2012年1月1日起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予董事长兼总经理袁明内部通报批评的处理,并罚款5000元;给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孙莉莉内部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调整原分管工作;给予时任监事肖丽玉内部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时任财务总监赵泽民已经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