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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原主任记者汪某撰写拆迁项目负面报道,被控是为了窑厂老板获得拆迁补偿款。记者昨天获悉,汪某因收受10万元涉嫌受贿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汪某现年42岁,原为《中国经济周刊》杂志社主任记者。检方指控称,汪某在职期间,于2010年9月利用负责新闻采访报道的职务便利,为了帮助林某等窑厂老板能够在江苏省镇江新区“万顷良田”项目拆迁过程中获得补偿款,撰写了关于该项目的负面采访报道。随后,他收受林某等窑厂老板委托别人给的好处费10万元。
检方认为,汪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汪某撰写的报道题目为《江苏镇江新区“万顷良田”工程:惠农还是毁农?》,发表在2010年9月14日的《中国经济周刊》上。
朝阳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