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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月10日电(记者 邓华宁)根据江苏省交通、物价等部门发文要求,从2012年1月10日起下调全省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7座以下小客车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由15元调整至5元,客车其他车型通行费最低征收标准作相应调整:8座至19座由15元调整至10元,20座至39座由20元下调至10元,40座及以上的由20元下调至10元。
据介绍,最低收费标准调整,对于7座以下小客车来说,并不是所有过去收15元的路段现在都统一降至5元了。因为费用降低后,起步里程也有所调整,以最低收费费率为0.45元/公里的沪宁高速为例,过去起步里程为15/0.45=33.3公里,在此范围内收费一律为15元。现在起步价降低到5元之后,起步里程就相应调整到了5/0.45=11.1公里。
交通部门人士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后,受益者主要是短途车主,对长途出行来说意义不大。因为目前全省基本已实现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长途出行是累计里程收费的,执行的仍然是过去0.45元/公里的最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