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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将收送红包者列入晋升提拔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1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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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0日消息,广东茂名宣传部门透露,该市目前已出台有关治理收送“红包”专项措施,收送“红包”者一律被列入考核晋升、提拔任用“黑名单”。

  据中新网报道,2009年10月以来,茂名发生了“1.13”案等系列腐败案,其中突出的就是“红包”问题,案情令人震惊。其后,茂名出重拳治理“红包”问题,态度坚决,措施具体,但有于收送“红、包”隐藏性大、易反弹,还未从源头上得到根治。

  据了解,茂名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收送“红包”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凡是公款送“红包”的,不论数额大小,一律严肃追究单位主要官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外,还要责令其退赔无法追回的“红包”款项。对用公款送“红包”、索要“红包”,赠送和收受“红包”数额巨大、影响恶劣、屡教不改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送“红包”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也要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通报。官员的配偶、子女,利用其职权或影响力收受“红包”的,要追究该官员本人的纪律责任。

  此外,官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以各种理由赠送的“红包”要坚决拒收,当场退回。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当场退回的,要在一个月内全额上缴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报告送“红包”人员姓名。对收送“红包”的官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5年内不予评优、评先、评(聘)职称和提拔使用。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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