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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豫丙肝疫情事件责任人被罚 注销村卫生所许可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0日 2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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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10日在回答记者有关内地两省丙肝疫情事件问题时表示,已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和免职的处理。他并称,卫生部将敦促各地加强对村医的管理。

  2011年11月,安徽涡阳和河南永城市发生丙肝疫情。邓海华在卫生部当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说,2011年12月31日,河南省卫生厅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起疫情的调查处理结果,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的通报,这起丙肝聚集性疫情与河南省永城市马桥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的诊疗活动高度关联。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永城市卫生局决定注销马桥镇沈楼村吴少华卫生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停止吴少华和吴文义的执业活动。永城市政府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永城市卫生局、永城市卫生监督所、马桥镇卫生院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和免职的处理,并且出台了政策,以保证相关的感染者能及时得到有效医疗救治和救助。

  此外,河南省卫生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监督管理。

  有分析认为,内地两省丙肝疫情事件表明,中国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当中,特别是村卫生室、村医的医疗行为还有待规范。

  邓海华说,卫生部将加强县级卫生部门对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民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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