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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监局:警惕“养老社区”保险陷阱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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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郭宇靖)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保监局获悉,近日有消费者到监管部门反映,一些保险机构以入住“养老社区”为噱头吸引消费者,通过不实宣传诱使消费者购买产品。北京市保监局表示,监管部门未审批或备案过与“养老社区”入住挂钩的保险产品。

  北京市保监局近日接到消费者反映,一些保险机构以入住“养老社区”为噱头吸引消费者,通过不实宣传或模棱两可的讲解,给消费者造成购买其保险产品即可入住或有机会入住“养老社区”的印象。北京市保监局为此提示广大消费者,截至目前,监管部门没有审批或备案过与“养老社区”入住挂钩的保险产品,市场上也没有保险产品明确提供此类延伸服务。

  北京市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过程中应注意几个方面:首先,仔细鉴别,审慎购买。不要仅凭销售人员的介绍就草率决定购买保险产品,而要完整准确地了解保险产品的信息,认真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消费者需要特别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及“合同变更和解除”等重点条款,避免因口头表述的局限和个人理解方式的差异。

  其次,消费者应谨慎对待签名,不可代签。购买保险产品时签署的投保单、回执或其他单据,都会作为合同双方履行自己义务的证据,若单据内容与了解的情况不符时消费者仍签了字,将来发生纠纷时则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

  最后,建议消费者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回访工作。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为个人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人身保险业务在犹豫期(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的10个自然日内)实行100%回访确认。消费者应再次确认是否清楚购买保险产品应注意的主要事项,若不认可或无意购买即可办理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用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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