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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哈市219种蔬菜本月起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市内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将减负,蔬菜价格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全面下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根菜类、薯芋类、葱蒜类、白菜类、叶菜类等14个类别219个品种。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同时,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据市国税局流转税处工作人员介绍,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主要收益者是市内个体菜农、商户,该税种在财政收入中比例较小,但对于个体经营者来说,将省下一笔可观成本。此次减税或将促使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市蔬菜零售价格下调,市民将直接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