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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的盈利方式,低迷的股市,保险公司纷纷扎堆发债以应付日益严峻的偿付能力。保监会在下达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之后,又针对发债展开全面审查,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开展次级定期债务自查,并在2月10日之前上报。
险企扎堆发债
由于股市再融资有着相当高的门槛,保险公司纷纷将目光瞄准发债。据统计,2011年保险公司获批发债的总规模578.5亿元,全年除了新华保险通过IPO完成融资之外,发债成为保险公司补充资本的救命稻草。
另据中信建投统计,从次级债融资规模看,2009年发行了145亿元,2010年发行了200.5亿元,2011年的额度则高达578.5亿元,这一规模远远超过了前两年的总和。
解决偿付能力仍靠次级债
针对险企密集发债的行为,去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不仅大幅提高募集次级债的门槛,还明确要求保险集团不得募集次级债,规定险企累计未偿付的次级债上限不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50%,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均低于此前规定的100%。
不过,对于险企来说,发行次级债依然是解决偿付能力的最主要方式。根据业内人士估计,由于保险公司存量业务法定准备金每年大概有20%左右的增长,新增业务法定准备金每年增加4%,以此推算,即使保险公司不做任何新业务,每年对资本的需求仍然很大,而经验数据显示保险公司每年最低资本需求增速在20%以上,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实际资本增速要在30%(1.5倍杠杆)以上才能保证偿付能力不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