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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06: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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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会议指出,一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做到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二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切实抓好生产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三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五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六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七要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八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增强公众质量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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