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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用公共收入给员工发天价工资被曝光。近日,国家审计署披露的审计报告显示,媒体曝光的“天价工资”数额属实。(1月11日《京华时报》)
“天价工资门”的“门道”在哪里呢?
监督真空是个最大问题。按理说,“天价工资门”事件只要当地审计部门及时介入审计就能及时纠正。但它是靠网民曝光,靠国家审计署来深圳对租赁中心进行专项审计。这充分说明“天价工资门”被暴露、被查清是个小概率事情,因为,知情的网民毕竟有限,而国家审计署也不可能事事都亲自调查。
事前监督如此难堪,事后监督尤让人不忍睹。根据审计报告,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其余以文体活动费等名录列支。看来,租赁中心已涉嫌“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但相关部门仅把2008年改制后该中心主任仍从市财政领取的2万元薪水予以收回。
高工资为何至今无章可循,也值得追问。租赁中心高工资,只是冰山一角。“天价工资门”还暴露出对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漏洞。那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自有物业”从何而来,是不是国有资产,有无“化公为私”的现象,理应区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