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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荞)昨天,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首个《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状况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在国家机关中招录残疾人比例最高仅0.39%,最低为0.02%,远低于法律规定的1.5%。
按照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义务安排不低于1.5%的残疾人就业,有些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还规定了高于1.5%的比例,但具体落实情况一直没有公示。该项调查系统考察了30个大中城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
调查显示,行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就业的数量远未达到法定比例,最高的是武汉市,但其公务员系统残疾人占全部比例仅为0.39%,最低为昆明市,仅为0.02%。事业单位相对于国家机关的状况要好一些,其中上海市最高,事业单位中有残疾人4800人左右,占总数的1.3%,昆明市仍是调查样本中最低的,仅占0.6%。同时,高达80%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其招录残疾人的数量和所占的比例当作“秘密”来对待。
报告认为,各机关缺乏吸纳残疾人就业的动力和压力,监督和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职能机关存在职责不明、多头管理的情况等制度性障碍以及对残疾人的歧视等,是残疾人公务员比例低下的原因。报告建议,行政机关应带头招录符合法定比例的残疾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应制定相关规章,比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若未履行按比例招录残疾人的法定义务应给予其主要领导行政处分等,以保障残疾人当公务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