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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13日电(记者 涂洪长)伴随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热潮,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深化,福建农业利用台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势头良好。
日前召开的福建省农业工作会议透露,2011年福建新批办台资农业项目85个,合同利用台资1.4亿美元,实际到资8000万美元。2011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突破8亿美元,同比增长40%以上,居大陆各省市首位。
2011年,国家批准新设福清、惠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使得福建省内台湾农民创业园增加到6个,居全国首位。这一年,福建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从税收、用地、融资等各方面加大对台资农业企业的扶持。
福建省农业厅厅长陈绍军表示,福建将把闽台农业合作作为现代农业跨越发展的主要举措,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窗口、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化两岸产业技术对接交流,推动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持续先行。
农业一直是闽台交流合作中的先行领域。福建出台了大陆第一部促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建立了海峡两岸农博会、林博会、茶博会等多个大型展会;率先实施零关税进口台湾农产品等。“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福建累计引进台资农业项目2252个,合同利用台资29.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