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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安排医改专项资金79.43亿元……”昨日,省财政厅厅长陈小平向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作《关于福建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时介绍,2012年,我省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就业服务
安排就业资金2.11亿元,增长13.5%。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和培训等服务。继续实施产业人才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
教育事业
安排教育资金29.62亿元,增长8.5%,基数外安排4.5亿元,合计34.12亿元,统筹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高校生均经费拨款水平,推进中小学扩容、校安工程、校车安全工程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巩固提升“营养早餐工程”,加快幼儿园建设,化解高校债务等。
社会保障
安排21.05亿元,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增安排2亿元,将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1800元。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医药卫生
安排医改专项资金79.43亿元,增长17.7%。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落实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将村卫生所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加强医疗机构妇幼、儿科等重点床位建设,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公共管理
安排19.63亿元,比上年增加2.99亿元,重点用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平安福建”建设。
安排19.18亿元,加强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餐桌污染治理等。落实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积极推动各类棚户区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