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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安全”至上的角度出发,即便将大多数中小客车企业排除在外,也并无不妥。
校车安全技术标准再出波澜,就在工信部发布《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完成征求意见时,外界传来了对技术标准不同的声音。
总的来说,对征求意见存在不同看法的主要是非参与标准制定的客车生产企业,主要的观点便是,新制定标准过于参考了美国标准,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导致成本的大幅增加,不利于校车在中国市场的发展。
当然,作为征求意见稿,在行业内引起更多的更热烈的讨论,对于校车未来的发展来说,也将是越好,避免了走弯路,所谓“兼听则明”。但是,无论是何种技术要求,首先要保证的一点便是“安全”。如果没有“安全”,这个技术标准便失去了最基本的意义。
目前,从媒体报道的内容看,金龙、五菱、福田等商用车企业似乎组成了统一阵线,认为标准过于严格,实际上将其他中小客车生产商排除在外。甚至认为,“参与标准制定的宇通客车,在制定过程中绑架了行业标准。有利用标准以垄断校车市场的嫌疑。”
从“安全”至上的角度出发,即便将大多数中小客车企业排除在外,也并无不妥。换句话说,新标准中设立了较高的生产要求,企业要想进入这个市场,便需要通过自身的技术储备,不断的研发新技术,满足安全要求去争夺市场,而不是让标准降低,满足大部分企业的发展需求。
并且,校车安全标准的相关人员也进行了解释,这些标准的原则是采用了科研部门的研究结果而设定,并非是随意指定,也并非由宇通单方面制定。
在行业内,有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话,便是:“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技术,三流企业卖产品。”从客车以及校车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中国目前的竞争环境之下,宇通所储备的技术条件可以说较为雄厚,如果在安全技术标准制定较高的情况下,只有宇通几家客车大型企业满足生产调整,其他生产企业并不能因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在这里并非是为宇通说话,当然,例如争议中的“大鼻子”校车是不是应该成为唯一标准?它是不是最为安全的?是不是校车都应该在10米以上?这些都可以进行讨论,正所谓:“征求意见稿”。但是,绝不应该让车企的利益之争凌驾于校车安全之上。如果失去了安全,而满足了产业发展,这成为了本末倒置。就如国家标准委代表肖寒所说:“校车标准要站在国家高度进行安全审定,不能站在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郭小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