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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改革覆盖“1+6”行业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2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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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长韩正13日下午在上海市人代会补充发言时说,上海正在进行的增值税改革试点覆盖“1+6”行业,即交通运输业以及研发和技术等6类现代服务业,全上海共有11.8万家单位。他说,其他行业将在试行半年后再研究。

  韩正表示,今年春节前,上海将召开一个企业家培训大会,进一步做好增值税改革试点的解释、宣传和动员工作。

  韩正说,上海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推进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改革,其核心就是克服重复征税问题。此前,上海对“1+6”行业也是征收营业税,虽然多年来税率有所降低,但是制度已经产生了重复征税,严重制约、阻碍服务业的细分和发展,也影响资源优化配置,这在上海表现得特别突出。

  根据改革试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11%)以及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等6类现代服务业(除有形动产租赁适用税率为17%外,其余部分的适用税率为6%)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试点的纳税人将按照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划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不含税销售收入乘以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提供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韩正说,根据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税率政策,“1+6”行业中有5个行业的税负将持平或降低,有2个行业会略有增加,即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实际上涉及的企业数量很少。在11.8万户纳入改革试点单位中,8.5万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其税负将大幅度下降。此外,原来享受服务业营业税优惠政策的,其税收政策含金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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